非教师编制的合同教师为什么不能上生育保险我现在就职于一高校,属于非教师编制的合同教师.档案放在了宣武区人才中心,社会保险是在西城上的.一直上的是国家规定的4险.现在工作单位同意给我申请生育保险,得到的结果
却是,事业单位无权申请生育保险!我对此很不解!我在职是非教师编制,档案也不在学校,那
么为什么不能上生育保险呢?况且我满足条件,北京市户口!
真的是这样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当我结婚生子的时候,不但不能享有生育险带来的补助待
遇,也无法享受报销费用的权利呢?是这个意思吗?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我的问题吗?!
谢谢!
回复:您好:按照人社部的规定,生育保险目前仅在企业单位推行,您提出的事业单
位及其职介,人才中心存档人员的生育保险问题,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我们正在
进行调研,准备提出解决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