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法律关于存款保险机构组织形式的界定大体上有三种类型:
一是由政府出资组建并负责运作管理的官办型,美国是这方面典型的国家;
二是中央政府与民间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立存款保险机构,如日本、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存款保险机构;
三是完全由民间金融机构或行业协会出资建立存款保险机构,如英国、瑞士、意大利等国的存款保险机构。
当今世界,中央银行的普遍职能是控制货币的发行与流通,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业进行宏观调控和领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