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险一般投保规则:
1.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别的合法团体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集体投保团体保险。
2.不得接受以购买保险为唯一目的而临时组成的团体投保的团体保险。
3.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需具有明确的雇佣关系或从属关系。
4.个人客户不能投保团体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