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1、投保年龄:出生28天-75岁。
2、交费期限:保10年分3年交,保15年分3/5年交,保20年分3/5/10年交。
3、保障期限:10/15/20年交。
4、特别关爱金:保单生效后第五年,被保险人如仍健在可领取,并按约定的第一年保费比例支付。可实现最高支付
5、年金:投保人生存,可以从保单生效后的第六年开始领取,一直到保障结束,也是按照第一年保费*的约定比例支付,最高可支付50%。
6、呵护金:领100%
7、身故:赔付已交保费扣除(已领年金总和和现金价值)
保险免责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