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演示:
35岁乔先生,为0岁的儿子乔小宝投保了《和谐福家宝贝B款少儿重大疾病保险》,选择了基本责任、可选责任一和可选责任二,保25年,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年交保费1040元,共交10年。
3岁时,乔小宝由于意外导致全身较小面积Ⅲ度烧伤,属于轻症疾病,赔付50万*30%=15万元轻症疾病保险金,并豁免剩余各期应交保费,保单继续有效,治疗后,乔小宝康复。
7岁时,乔小宝确诊中度面积Ⅲ度烧伤,属于中症疾病,赔付50万*60%=30万元中症疾病保险金,保单继续有效,治疗后,乔小宝康复。
15岁时,乔小宝不幸确诊严重肝豆状核变性,属于重大疾病,赔付50万*150%=75万元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又属于少儿罕见疾病,额外赔付50万*200%=100万元少儿罕见疾病保险金。
20岁时,乔小宝确诊严重心肌炎,获赔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治疗后,合同终止。
注:以上为案例演示,实际情况以保险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