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员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前往区社会劳动保险处。
2、前往生育保险窗口让工作人员审核,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在生育女职员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
4、在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业务,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