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意见合并了,经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并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文件。提出了“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总体要求,要求做到“四统一、两确保”即“参保登记、基金征缴和管理、医疗服务管理、经办和信息服务”四个统一和“确保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两个确保。2019年3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两项保险合并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2019年4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就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召开视频工作会议进行专项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