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鑫福赢家年金保险保障范围包括:
1.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关爱金领取之日前,若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则首次给付20%首次缴纳保费作为生存保险金,以后每年给付20%基本保额作为生存保险金;
2.关爱金,被保险人平安生存至合同约定关爱金领取日,则给付已交保费作为关爱金;
3.身故保险金,若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领取关爱金前身故,则给付已交保费和现金价值较大者;
4.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可给付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保费扣除已给付身故保险金后的余额,作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