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治疗结束,办理出院及新农合费用报销结算。
2.前往当地合作医疗办对个人就医信息进行录入,打印合作医疗补偿表,前往各县(市、区)政务大厅或保险机构大病保险服务窗口申请赔付。
3.需要提供居民健康卡、身份证明原件、住院病历、费用清单以及复印件等相关的资料。
4.审核完成后,等待社保局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