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鑫享盈终身寿险条款是:
保障内容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按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二)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交费期间届满日(不含当日)之前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按下列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比例。
(三)若被保险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且交费期间届满日(含当日)之后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按下列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2)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比例;
(3)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时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
给付比例如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不保内容为: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日或最后复效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二)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我们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的,本合同终止;若您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我们将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发生上述其它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