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外,其他险种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
1、交强险:一种法律法规所必需的保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归还条例》规定,所有在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均需参加。
2、第三者责任险:对“第三者”进行保障的是第三者保险和交通强制保险,而交通强制保险的最高赔付金额只有二十万元,这一数额对机动车造成的损害赔偿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果车主没有投保第三者保险,则其所产生的损失应由车主负担。
3、车损险:一种自保的险种,在2020年的车险改革中,新增加了七个险种,分别是:盗抢险,自燃,涉水,玻璃险,无法找到第三方专项险,以及不含免赔的专用险。如果车主希望得到更多的保障,可以选择购买。
4、座险或驾意险座险和驾车险都是为车辆上的人提供保障的一种产品,这类商品的售价也是非常便宜的,为旅客的安全着想,可以考虑购买座椅或驾驶意愿保险。
车险新规还有不计免赔吗?
汽车保险制度改革后,不计免赔并没有被取消,而是被纳入了汽车损失保险的范围。这样用户在购买汽车保险的时候,只要购买了车损险,就能获得不计免赔,而且车损险的保费也没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