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原则是指投保人能为和他有保险利益关系的人投保,否则可能会发生道德风险。
根据《保险法》第31条规定,同投保人有保险利益关系的人通常为投保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赡养或抚养者等人。这是投保的前提条件,它有利防范道德风险和逆选择。
所以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正常情况下,爷爷奶奶为什么不能为孙子买保险,因为不存在保险利益,同理,就算是有血缘关系的哥哥姐姐、叔叔姑姑、舅舅姨妈,也不能为孩子买保险。
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比如父母双亡,或者未成年10岁以上监护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等情况下,爷爷才能为为孙子孙女购买保险。这里面还涉及很多法律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