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也归入商业保险的范围。虽然个人理财保险与商业保险的性质、权利与义务、最后风险责任、立法范畴等方面都存在差别,但从目的和技术基础上讲则是一致的。二者都是为保障人身的各种风险,个人理财保险依然应用概率理论和大数定律,作为经营的技术基础,个人理财保险费率也需要经过精算平衡。
事实上,从技术上讲,唯一的区别不过是个人理财保险机构扩大了被保险团体的人数,代替了对被保险人的限制以及选择。个人理财保险因此可以防止被保险人的逆选择和道德公害,在精算公平的意义上,最大限度地使得大数定律成立。在历史上,现代个人理财保险是在人寿保险有了较大发展基础上产生的,是为了解决本世纪20年代私营保险业的危机而出现的。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个人理财保险迅速发展,在70年代至肋年代达到最高峰。
在个人理财保险体系完善之时,人寿保险就处于从属地位,只是对个人理财保险发挥补充作用。在当代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是融合了个人理财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这是一些国家的现实情况,也是另一些国家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