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淮安市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居民在指定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时,可以享受到普通门诊的居民医保报销。这是该市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后,在全省率先将普通门诊也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根据《淮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与职工医保一样,居民医保的门诊统筹实施后也设立了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及年最高支付限额,全年最高补偿额为300元。其支付范围包括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等,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在指定的社区医疗机构就诊时,同样实行门诊费用40%的报销补偿。
据了解,淮安是全国医疗保险费用支付改革的28家典型城市之一,也是江苏省内唯一一家。从2006年开始,该市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到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面达90%以上。实施普通门诊按比例报销政策,对于参保人员而言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额外费用,而是通过全市居民门诊个人账户的社会共济、统筹使用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