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福满堂终身寿险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身故保障。
合众福满堂终身寿险的保障情况如下:
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障类型:身故保障。
保障期限:终身。
详细保障介绍:
因下列第(1)-(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