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要求,具体为:(1)为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2)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目前为6387.85元),可使用个人账户积累额的30%购买医保产品,购买后个人账户剩余额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5%;(3)一个医保年度内,同一个人账户累计用于购买医保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2000元。